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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/林慶昭《別再為小事沮喪》出色文化-哈林出版,2011年11月出版。


人生的幸福並不是想獲得就能擁有,難免有一些缺憾,有一些無奈。雖然期待有時落空,但曾經有過就是幸福,何必貪求更多。

 

有次,參加一位同學的婚禮,剛好遇到冷鋒過境,天空下著綿綿細雨。雖然是刻意挑選的好日子,可惜天公不作美,總讓人覺得有點小遺憾。約莫七點鐘左右,同學們陸續抵達。由於大家平日忙著工作,除非遇到有人結婚,否則很難有機會聚在一起。因此,每次同學的婚禮都變成了小型同學會。婚禮結束,我搭一位女同學的便車回家。在交談中,她淡淡地告訴我,她剛離婚不久。我對此不感到意外,因為事先已有耳聞,如果她不主動提起,我當然不好意思觸及她的隱私。

不過,看見她的神情緩和許多,我才鼓起勇氣問:「妳還好吧,離婚後有什麼打算?」

「還能怎樣?」她有點苦笑地回答,「當然是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囉!」

「很高興妳能看得開。」我說。

「遇上了也沒辦法,怨恨或難過都無濟於事,只會讓自己活得更痛苦,你說是不是?」

 

她這一反問,帶給我很深的感慨,為什麼同樣在感情裡受了傷,有人可以坦然接受,有人卻耿耿於懷、懷恨在心,甚至報復洩恨?尤其,看到社會上不斷發生的情殺悲劇,不禁讓人質疑「情感」真的這麼脆弱,真的禁不起考驗嗎?

有名警員因女友提出分手的要求,一時想不開,在部隊廁所舉槍自盡,他的勤務手冊上寫著:「我喜歡我的工作……妳是我最愛的人,於情人節前夕妳提議分手……沒有妳的人生是灰暗的,沒有妳我活不下去……」

 

有名青少年因女友變心,愛上他的同班同學,一時氣憤手持水果刀將情敵刺了三十餘刀,然後棄屍荒郊野外。

 

有位警員因不滿女友執意分手,於執勤後攜槍外出,槍殺女友後舉槍自戕,造成雙雙死亡的慘劇……

 

很多人都知道愛,卻不知道愛的真諦,都把愛當成自私的愛,以為愛就是佔有對方,愛一定要有所回報,如果達不到自己的理想,就認為這份愛不算愛,甚至將愛轉為恨。愛一旦產生了嫉妒和怨恨,當事者就會用不理性的態度去報復對方或折磨自己,天天心情不佳、垂頭喪氣,讓生活陷入痛苦的深淵裡,白白糟蹋了美好的人生。

 

如果怨恨可以解決任何問題,那麼怨恨是有存在的理由。但事實證明,怨恨不但無法解決問題,只會破壞我們的生活秩序,嚴重的還會毀滅自己的一生。

 

美國科羅拉多大學醫學系曾作過一次調查,發現懷恨的人容易患頭痛、消化不良、失眠和嚴重的疲倦等毛病,比脾氣愉快的人更常進出醫院。不管有什麼理由,怨恨只會毀壞我們的生活,讓自己被痛苦所限制,看到別人的幸福也無法覺得快樂。一旦我們有了任何怨恨的藉口,應該學會寬容和忘記它。

 

有一對美國夫婦,他們的兒子在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時,在戰場上被日本士兵殺害。雖然他們很愛這個兒子,卻不願意帶著任何怨恨的情緒,破壞他們對兒子的懷念。戰爭結束後,他們毫無怨恨地帶回一位年輕的日本士兵,送他進美國大學讀書,並且用兒子的兵役保險費設立一個獎學金,把心中怨恨轉為溫馨的愛與大家分享。

 

沒有人是完美的,誠實面對自己的過錯,就能減少對別人的怨恨。心理學家告訴我們,根本沒有真正無辜的受害者,所謂的受害者不過是人們同情下的產物,無辜的一方往往並不像人們眼中那樣的無辜。有愛的人最幸福,能夠把恨化為愛,生活就能轉苦為樂,生命就會充滿希望,當然就能擁有快樂的人生,擁抱未來的幸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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