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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/林慶昭《別再為小事沮喪》出色文化-哈林出版,2011年11月出版。


 

靠外在的東西來獲得滿足,這種表面的快樂是短暫的,唯有內心的快樂才是真正的無價之寶。


 
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、思考模式及生活價值觀,在社會變遷的影響下,追求時尚儼然成為現代人的流行指標,而注重名牌更是成為一種慣性,好像只有名牌才能彰顯自己的品味,否則無法顯現尊貴的質感。


我認識一位朋友,他是標準的名牌追求者,視其為身分地位的表徵,非名牌衣服不穿,非名牌汽車不開,非名牌的東西不用,從頭到腳、從配飾到個人用品,都是價值不貲的高檔貨。有一次,我終於忍不住問他,為什麼如此獨鐘名牌?他帶點驚訝地回答說,因為穿名牌才趕得上流行,彰顯出一個人的品味。最重要的是滿足虛榮心吧!我忍不住奚落他說。

 

喜歡名牌並沒有錯,畢竟那是個人選擇,但是把名牌當成炫耀的工具,可就太市儈了。

 

穿戴或使用名牌能提升一個人的品味嗎?有個知名室內設計師頗不以為然,他表示雖然自己的衣服很多,但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來自二手店,而他最不欣賞的是那種只會穿名牌的人,因為他們穿的只是一個牌子,而不是創意的表現。對名牌興趣缺缺的他,最鐘情二手衣,或是價格便宜的過季商品。這是為什麼呢?穿得比誰都好看的他,充滿自信地告訴別人,品味不一定要花大錢,只要有眼光,懂得整體搭配,就可以化腐朽為神奇。穿名牌就能顯示自己的高貴嗎?生活就真的可以過得比別人更快樂嗎?我想很多人都不敢保證吧!極具魅力讓女人難以抗拒的男影星約瑟夫范恩斯,不喜歡花時間裝扮,並且厭倦當名流穿名牌,他經常忍不住嘲諷「名流」。那一年,當他所主演的《莎翁情史》一片在倫敦首映時,戲中女主角葛妮絲派特蘿穿著一襲昂貴的白色Ralph Lauren禮服出場,而他卻挑了一件從二手店買來的藍色襯衫,兩人的打扮頓時成為強烈的對比。


一個從頭到腳都是名牌的人,如果缺乏整體搭配,只會讓人覺得俗不可耐,顯現不出自己的格調;相反地,能夠創造自我風格的人,即使是路邊攤的廉價衣服,照樣能穿出不凡的氣質。記住,品味不等於名牌,也不等於流行,因為每個人的典型不同,對穿著的品味要求也不儘相同。品味需不需要靠錢堆砌,答案並非絕對,因為最重要的不是名牌本身,而是個人對款式、色彩及搭配的敏感度,相信自己的直覺,別讓名牌牽著鼻子走,才能徹底發揮自己的魅力。

 


英國劇作家王爾德說:「流行是一種無法忍受的醜陋,所以我們每半年都要更換流行一次。」我們可以參考流行時尚或專家的建議,但不必過分追求名牌,應該忠於自我本色。其實,不管現在流行什麼款式、質料,只要能穿出自己的風格,認清自己適合哪種類型,然後針對這個類型的特色去搭配服飾,就算不是名牌高檔貨,一樣能成為穿著品味出色的人。不花大錢就能獲得別人羨慕的眼光,這種快樂是無人能及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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